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怎么认定的
确定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有: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该误解必须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才构成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重大误解合同生效吗
重大误解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可以被撤销或者变更。一经撤销则合同无效,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申请法院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重大误解构成要件有哪些
重大误解的意思是指行为人因对对方行为的性质、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在看似自愿的情况下而订立了有违真实意愿的合同,并由此造成较大损失,可期待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故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1.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对方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存在重大误解;
2.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自身的真实意愿;
3.一方当人的可期待利益或者实际利益受到了损失;
4.利益受损与行为人易与使人误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