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3-23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很多时候会涉及到偿还问题,一般一方当事人会选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那么你知道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法院财产保全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哪些财产可以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申请保全人或者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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