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至十级伤残对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车祸至十级伤残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会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保险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于一方事故,保险公司负责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于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
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
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一般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的草图、相关事故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三、交通事故保险报销的有效期
交通事故保险报销的有效期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