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明确归一方继承的,属于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中确定遗产只归一方继承,那么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继承财产要不要继承债务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财产继承如何分配
财产继承的分配: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分配;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
3.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一般应当均等分配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