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
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主体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