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标法
直标法是指在小型固定电感器的外壳上直接用文字标出电感器的主要参数,如电感量、允许偏差、额定电流等。用字母a(50 ma)、b(150 ma)、c(300 ma)、d(700 ma)、e(1 600 ma)表示额定电流。用ⅰ(±5%)、ⅱ(±10%)、ⅲ(±20%)表示允许偏差。例如:电感器外壳上标有c、ⅱ、470 µh,表示电感器的电感量为470 µh,最大工作电流为300 ma,允许误差为±10%。
2.文字符号法
文字符号法是将电感器的标称值和允许偏差值用数字和文字符号按—定的规律组合标注在电感体上。采用这种标示方法的通常是一些小功率电感器,其单位通常为nh(纳亨)或ph(皮亨),用n或r代表小数点。例如:4n7表示电感量为4.7 nh,4r7则代表电感量为4.7 uh;47 n表示电感量为47 nh。采用这种标示法的电感器通常后缀一个英文字母表示允许偏差,各字母代表的允许偏差与直标法相同。
3.数码法
标称电感值采用三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电感值的有效数字,第三位数字表示0的个数,单位为μh。例如221表示电感量为220 μh。
4.色标法
色标法是指在电感器表面涂上不同的色环来代表电感量(与电阻器四环色标法类似),通常用四色环表示,紧靠电感体一端的色环为第一环,露着电感体本色较多的另一端为末环。其第一色环是十位数,第二色环为个位数,第三色环为应乘的倍数(单位为μh),第四色环为允许偏差,金色±5%,银色±10%。例如:色环颜色分别为棕黑金金的电感器的电感量为1 μh,允许偏差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