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本文简称投标书)制作不当,不仅会成为无效标,而且容易产生废标(因为《政府采购法》规定,当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就应予废标),更重要的是投标书,还是评标的主要依据,是事关投标者能否中标的关键要件。综合一些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方面的失败教训,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的过程中,必须对以下五个方面引起足够重视。
《招标投标法》第 41 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
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从此条款,可以看出,主要的评标办法,是
(1)综合评标法;
(2)最低评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