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606.7-1989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交变湿热试验》标准中规定了分析仪器在非包装、非工作状态下交变湿热试验分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评定仪器在高湿度并伴有温度变化的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
分析仪器做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的方法:
预处理除去分析仪器表面灰尘及油污,然后将其放置在正常的环境条件下,使之达到温度平衡。
初始检验按有关标准规定对仪器进行检验。
3、试验
a以当时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条件为试验的起始温度和湿度,当仪器所处的环境条件已超过规定试验条件的上*,可将仪器在该环境条件下保持48h,而后进行zui后检验。
b仪器应在非包装非工作状态下放入试验箱内。
c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的温度在3h内达到规定值(升温平均速率小于1℃/min),并保持2h。然后加湿,在1h内达到规定的相对湿度,保持12h。降温6h(降温平均速率小于1℃/min)到初始温度,达到相对湿度保持时间后,将湿度逐渐恢复到初始湿度。本试验以24h为一循环周期,仪器至少做两个循环。
zui后检验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仪器进行检验。
5、引用本标准时应规定的细则:a、预处理;b、初始检验的项目和要求;c、zui后检验的项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