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等级怎么评
工伤鉴定等级的评定是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为标准并以此来进行划分伤残等级。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也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二、劳动部门鉴定工伤等级需提供什么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三、多久才能鉴定工伤等级
能鉴定工伤等级的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一般在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不服或者申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需要60天。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