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发布时间:2024-04-05
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1、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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