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危险场所分类是实现防爆电气产品安全使用的zui重要的基础工作
上述三项标准对用户部门来说,首要的、zui基础的工作是对本部门所涉及的爆炸危险场 所的分类。这正如一个就诊的患者,首先要通过全面检查和医生对症状的分析判断后的确诊一样。准确的确诊是对症治疗和安全用药的基础。本文专门针对国标“危险场所分类” (gb 383614—2000)进行一些分析介绍。
2.1危险场所分类的目的
危险场所分类是对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进行分析和分类的方法。场所分类的目的 , 是为了使用于该类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良好的经济性。因为在使用可燃性物质的危险场所,要保证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是困难的。同样 ,要确保使用于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成为点燃源也是困难的。因此,危险性大的场所( 即 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可能性大的场所)应选择安全性能高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反之,对于危险稍小的场所(即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可能性稍小的场所),可选择安全性稍低(但仍具有 足够安全性)、价格相对便宜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2.2危险场所分类工作的主要内容
危险场所分类工作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1)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三个区域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2)确定危险场所存在的数量和范围
因为仅仅确定某处危险场所的区域类别还不够,还必须确定这类危险场所在设备内部和周围存在的数量,而且要确定每类危险场所的空间范围,也就是说要对场所的空间范围进行 准确的定量。
2.3危险场所分类的基本安全原则
(1) 对处理或贮存可燃性物质的设备及装置进行设计时,应尽可能使危险场所的类别成为危 险性zui小的类别,尤其应使0区场所及1区场所的数量及范围都成为zui小,亦即尽可能使大多 数的危险场所都成为2区场所。
(2)工艺流程用设备应主要为2级释放源,如果达不到此要求,也应使该释放源以极有限的 量及释放率向空气中释放。
(3)危险场所的类别确定后,不得随意进行变更。对于维修后的工艺设备,必须认真检查后确认其是否能保证原有设计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