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7.6关于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是强制性要求的,因此配电线路过负荷监控是必要的。7.6.1条规定“低压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因此,在配电设计中,大量采用各种类型的断路器,用于实现线路过负荷时的保护。 目前在配电设计中常用的有微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熔断器。其中微型断路器主要应用于家用及类似场所过电流保护,额定电流不超过12;工业类场合使用的多为塑壳断路器,电流zui大可达1250a。根据gb 14048.2-2008/iec 60947-2: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gb 10963.1-2005/iec 60898-1:2002 《家用及类似电器装置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交流操作的断路器 》、gb 13539.1-2008/iec 60269-1:2006 《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对于设备要求如下特性,见表1: 配电用过负荷保护特性 表1试验电流名称 整定电流倍数(塑壳断路器例) 约定时间 起始 状态 in≤63a in≥63a 约定不动作电流 1.05 ≥1h ≥2h 从冷态开始 约定动作电流 1.3 <1h <2h 从热态开始 由表1可得,一旦配电线路中的电流超过一定的倍数,断路器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动作,从而切断负荷回路。但是,对于某些重要的回路,是不允许切断供电的,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3.2.1定义了一级、二级负荷情况,明确指出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政治、经济重要影响;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例如:重要通信枢纽、重要交通枢纽、重要的经济信息中心、特级或体育建筑、国宾馆、*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以及经常用于重要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等。因此在7.6.3条5规定“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对于上述要求,那么传统的开关明显是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因此,我们需一种装置,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脱扣特性,在线路过负荷时,发出告警信号,提醒用户及时采取措施。 本文将要介绍的是一种acm配电线路过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