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关于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和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19年5月7日,湖南省*正式出台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结合湖南省实际,《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出发,对湖南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方案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方案》明确提出湖南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的五大主要任务: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新老体制平稳过渡。其中在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中要求调整市县生态环境机构管理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调整生态环境检测管理体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
此外,该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组织*、建立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等保障措施。这些保障措施一旦施行,将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性和有效性。
该方案的正式出台,适应了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新要求,有利于构建协调的运行机制,为推动湖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建设美丽湖南提供体制保障。
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