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4-03-23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设立居住权应当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要求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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