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情况下交警都会扣留车辆,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案件,等调查完之后就会将车辆还给车主,那么是否会扣留双方的车辆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双方车辆都要扣留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双方车辆都要扣留吗
不一定扣车,只有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
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二、交通事故扣车一般要几天可以放车
5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应通知当事人领车,但是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花费的时间可能有长有短,不能确定具体时间。
三、交通事故扣车取车收费吗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可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双方车辆都要扣留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只是为了收集证据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就会归还给车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