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双方签字才算生效吗
合同双方签字不一定算生效,但是签字本身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并达成合意的证据。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通常自双方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成立通常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均已进行确认,合同在依法成立时生效,但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一般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一般自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一般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实践中,合同双方均为个人的,双方(本人)签字即可生效。合同双方中有一方为公司的,为避免争议应加盖公司印章。
二、合同生效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前可以毁约的,但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会因为合同未生效就免除其违约责任。合同从其一方成立是就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