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平等的协议法律认可吗
不平等的协议一般法律是不认可,如果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该合同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如何解除已签订的不平等协议
当事人要解除已签订的不平等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不平等协议属于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签订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如果是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签订合同违约金违法吗
签订合同违约金不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