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金存取、资金交易的重要金融工具,银行卡被广泛使用。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支付频率日益增加,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银行卡、盗取持卡人交易身份信息等不法手段实施盗刷,不仅侵害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也影响银行卡支付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银行卡被盗刷该如何维权,损失谁负责?
一、银行卡被盗刷该如何维权,损失谁负责?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近期,有消费者投诉反映银行卡被盗刷的问题。
发现银行卡被盗刷的,持卡人应当:(1)及时报案;(2)立即向发卡行告知交易异常,及时冻结账户或挂失以防止损失扩大;(3)可通过就近的atm或pos机刷卡交易,以保存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等证据材料,证明卡片在本人手中,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
二、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谁负责?
银行卡被盗刷的,一般由银行承担责任;但持卡人有过错的,如有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情形的,持卡人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于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前两款情形,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持卡人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盗刷银行卡构成犯罪吗?
冒用他人信用卡盗刷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盗取他人信用卡或者交易身份信息进行盗刷的,涉嫌盗窃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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