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收入来缴纳税费,很多单位有逃税、避税的行为,比如开假发票这样的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假税票300万元怎么处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假税票300万元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假发票按规定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必须是税务机关执行,而不是公安机关执行处罚。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派出所是越权的违法行为,他们无权对你进行处罚,同时又违法在法律规定的幅度以下作出处罚决定,开具的处罚文书也不符合规定,从这种现象分析,派出所很可能是擅自罚款,私下进行私分。
二、制造假发票量刑标准是怎样
1、自然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三、使用假发票承担的责任
恶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善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使用假发票300万属于涉案金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判刑罚,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假税票300万元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