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强制执行,法院的处理办法是依法予以扣押、冻结、划拨或变价财产。强制执行6个月后不是必须终结的,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并不以六个月的时间为期限。
一、被执行人不履行强制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不履行强制执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院有权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不同情形予以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等。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二、强制执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
不是必须的。
第一,强制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的,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第二,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强制执行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以6个月为期限,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可以拘留吗
强制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不可以对其进行拘留。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