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的效力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证明的效力等。都是有利于迅速解决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避免因诉讼、仲裁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和人力、物力的损耗。写公证书首先有注明文件名称和字第号;接着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公证的事项;最后写明公证处名称以及公证员的签名和日期。
一、公证书的效力有哪些
公证书的效力有:
1.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公证书最基本的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效力是公证书的最基本的效力,任何公证书都具有证据效力。公证的证据效力是广泛的,不仅体现在诉讼活动中,更主要的是表现在日常的民事、经济交往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公证书是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可靠的法律文书。
2.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不仅有利于迅速解决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促进经济的正常流转;而且可以避免因诉讼、仲裁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和人力、物力的损耗。这是规范和及时调整社会经济行为的有力措施。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友情提醒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公证书怎么写
因申请人办理公证事项不同,公证书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写公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文件名称和字第号。标题:公证书。换行书写公证书的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证事项。
随公证事项的种类而有不同的书写。
结尾写明公证处名称同时进行公证的公证员需签名,并落款公证日期。在落款的公证日期上加盖公证印章。
三、公证书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证的有效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应当理解为公证书出具以后可以被实际使用的期限。
根据我国《公证法》,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公证书已经出具即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除非有足以推翻的证据,否则其证明力应当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而公证书实际可以被有效使用的期限,需要结合公证的具体项目,按照具体使用部门的要求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