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以下简称aphis)于2004年1月16日在《联邦纪事》第69卷第11号以最终法律形式公布了《关于从中国进口带栽培介质盆景的规定》(以下简称法规),并于2004年2月17日生效执行。这是应我国政府的要求,对其《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后,准许我国黄杨(buxussinica)、福建茶(ehretia microphylla)、罗汉松(podocarpus macrophyllus)、雀梅(sageretia thea)、满天星(serissa foetida)等5种盆景在一定条件下可带有栽培介质进口美国。完成机构: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