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2.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3.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二、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有,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解除与对方订立的合同;或者通过通知对方的方式来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合同的解除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三、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拿房产证后还有效吗
进行房屋买卖后,买受人拿到房产证的,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对当事人就丧失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