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拘留一般是多久送去拘留所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拘留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二、治安拘留处罚程序
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三、对治安拘留不服的怎么办
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治安拘留属于行政行为,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