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粒子计数器厂家介绍化妆品厂家的卫生质量检验
卫生质量检验
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生产能力、卫生要求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卫生质量检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从事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 每批化妆品投放市场前须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原材料和成品储存的卫生要求
3、 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须分库存放,其容量应当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易燃、易爆品,有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原料、包装材料应当分类存放并明确标识。危险品应当严格管理,隔离存放。
5、 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应当储存于成品库,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不得相互混杂。成品库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易腐、易燃品。
主营产品:尘埃粒子计数器,浮游菌采样器,风量罩,在线环境监测系统(洁净环境在线监测系统,仓库温湿度在线监测系统、粒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实时监测系统)等颗粒计数检测、洁净技术设计咨询及配套洁净设备
6、 库存物品码放时应当离地、隔墙,其距离不得小于10厘米,留出通道,并定期检查和记录。
7、 仓库要有通风、防鼠、防尘、防潮、防虫等设施。定期清洁,保持卫生。
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8、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包括临时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者方可从事化妆品生产。
9、 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卫生培训合格证。
从业人员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10、 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须洗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 直接与原料和半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得戴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
12、 禁止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及进行其他有碍化妆品卫生的活动。
13、 操作人员手部有外伤时不得接触化妆品和原料。
14、 不得穿戴生产车间的工作服、帽和鞋进入非生产场所(如厕所),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生产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