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4-03-11
我们都知道,在民间有一种风俗,男女双方结婚,男方要给女方一定的彩礼钱。近年来,彩礼引发的纠纷可不少。那么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一般离婚退彩礼和三金吗
离婚是否需要退彩礼三金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三金的情形的,女方在离婚时需要退还,如果不属于其规定的情形的,不需要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嫁妆与彩礼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彩礼是否返还应当双方进行协商,不过根据公平原则,双方结不成婚,彩礼是应当要返还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上一个:一杯冷泡,等于十杯热茶?普洱茶冷泡你试过吗?
下一个:谈一谈在线溶解氧测定仪的工作原理及特点

公司法人能踢掉股东吗
htc vive怎么连接电脑
园林苗木伤口的护理
2023年第一个情人节是哪一天
百试牌—高压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主要功能
地质灾害房屋搬迁赔偿标准
win7依赖服务或组无法启动不能上网怎么解决(windows7依赖服务或组无法启动怎么办)
小米pro15增强版和标准版区别(小米pro15.6增强版怎么样)
windows10的局域网设置(window10局域网在哪里设置)
低压触电脱离电源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