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1.适用于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互负债务,并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3.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