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拍卖房子的风险
司法拍卖房子的风险如下:
1.资金风险:由于房子是通过司法拍卖的,房产交易具有特殊性,购房者想要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的话,就要准备好全部的房款。
2.质量问题:司法拍卖的房子虽然是现房,但却无法实地看房去了解房子的真实情况,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如凶宅)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基本都不会体现,因此我们需要实地看房,否则很有可能遇到存在建筑瑕疵的房产。
3.延期交房风险:可别以为只有购买期房才会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也是一样的,如果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该第三方已经实际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也已经入住该标的房屋,即便未办理房屋登记,也会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纠纷,因此会导致购买者无法及时入住。
二、法院拍卖的房子住户不搬应该怎么办
法院拍卖的房子住户不搬应该依法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住户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司法拍卖房子的程序
1.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