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3-09
在去进行票据处理的时候,是需要了解到票据支出的话,是需要有哪些需要做的手续的,同时也是需要对含义去进行了解,那么票据行为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票据行为是什么
(一)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
(二)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票据一经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
(三)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四)参加承兑。参加承兑是指票据的预备付款人,或第三人为了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代替承兑人进行承兑,以阻止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一种票据行为。它一般是在汇票得不到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死亡、逃亡或其他原因无法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发生。
(五)保证。保证是指除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票据保证的目的是担保其他票据债务的履行,适用于汇票和本票,不适用于支票。
(六)保付。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诺负绝对付款责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付是支票付款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支票一旦经付款人保付,在支票上注明“照付”或“保付”字样,并经签名后,付款人便负绝对付款责任,不论发票人在付款人处是否有资金,也不论持票人在法定提示期间是否有提示,或者即使发票人撤回付款委托,付款人均须按规定付款。
二、哪些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三、票据行为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一)承兑行为
承兑行为,是指汇票的付款人同意承担支付汇票所载金额的义务,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认付款的文字记载及签章的行为。也可以说,是汇票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汇票到期前,持票人应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承兑;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在票据注明“承兑”并签章,承兑票据行为即告完成。
(二)背书行为
票据的流通就是依背书方式转移票据权利。背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批注签章,将票据权利授予给他人的行为,背书也包括两个内容,即在票据后面背书和将已背书的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背书行为可以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一般在无特别说明时,背书都指转让背书。因转让背书行为,背书人对票据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被背书人接替背书人成为新的持票人,取得票据债权。
(三)付款行为
汇票承兑人或付款人、本票出票人和支票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并收回票据的行为就是付款行为。付款行为的作出,持票人的票据债权实现,票据的流通过程结束,票据上的全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承兑的作用主要是确定付款人对汇票的付款责任。付款人未承兑以前,对汇票不负任何责任;一旦承兑付款人就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对汇票的到期付款负绝对责任。因此,通常情况下持票人都应主动、及时地进行承兑提示,这样一方面可以及早地得知付款人是否加入票据关系,以便在付款人拒绝承兑时,及时行使追索权,保障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人承兑后,可以提高票据的信用,增强其流通性。
(四)保证行为
保证行为是票据保证人发生保证债务的行为,即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行为。票据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都可成为被保证的对象,保证使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产生票据法律关系。保证人的责任以被保证人的责任为限,因此被保证人不同,保证人的责任也不同。
(五)出票行为
出票是按法定形式制作成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因出票而产生。出票行为包括两个内容: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字;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只有制作并交付了票据,才算完成了出票行为。
票据是要式证券,出票人只有将法定内容记载于票据上,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缺少法定内容的票据,如发票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票据金额付款时间、地点、出票时间、地点及出票人签名等绝对应记事项之一的,即使已经完成了交付行为,也不能认为票据有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票据行为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规定来说,是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上一个:百度云服务器可以备案吗
下一个: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整车淋雨试验箱怎么选择?
app域名的优势主要有哪些呢?
固态移动硬盘 分区,240g固态硬盘怎么分区比较合理
低配电脑装w10还是w7 知乎(低配电脑安装win7还是win10)
易武“七村八寨的七村是哪七村?
苹果电脑重新安装os x(mac重新安装windows10)
iphone手机和电脑同步(iphone手机怎么把资料同步到电脑上)
安徽省特色名茶——休宁松萝
小三生的孩子怎样继承财产
苹果笔记本电脑开机密码忘记了怎么办(联想笔记本电脑开机密码忘记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