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签两份劳动合同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劳动者可以签订两份劳动合同:(1)两份工作不得均为全日制用工;(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不得造成影响,即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其他条件。劳动者签两份劳动合同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