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可以取消合同
卖方逾期交货违约的,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实际中,认定逾期交货的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买房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
二、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怎样的
友情提醒,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根据《民法典》的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主张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
主张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