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般探视权如何约定的

发布时间:2024-03-07
离婚后一般探视权如何约定的
当事人在离婚后可以协商决定探视权的时间和方式。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一般探视权如何约定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上一个:红叶柳种植技术
下一个:春茶知识手册!有关于

为什么喝完茶越来越饿了,普洱茶真的减肥吗?
工伤多年后病情加重可重新鉴定吗
德国恩德斯豪斯e+h非接触式物位和流量测量
环境污染罪从犯未成年会判刑吗
瑞士abb保险丝和底座
车辆剐蹭后逃跑怎么办
金叶国槐的栽培和养殖技术
mSATA接口,笔记本msata接口是干什么用的
换驾照体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物联网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