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小区里的业主一般都需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同时也可以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签订物业合同。那么物业合同到期可否签托管协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物业合同到期可否签托管协议
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讨论,自由选择是否签托管协议。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一般到期后就不再负责该小区了,所以可以不签托管协议。
二、物业合同到期续签需要注意什么
(一)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权利外,其他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约定。例如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有监督权。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没有相应保障的话,实践中是无法行使的,物业公司一般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根本不予理睬,所以只能是业主委员会控制住了物业公司主要的经济来源后,才能有效地监督制约物业公司。
因此,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合同时,可以约定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后,将该费用存于业主委员会的账户,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费用的支出情况分期拨付给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财务具有调查权和监督权、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二)要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合同中还尽可能的明确违约责任,例如因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的物品被盗等问题,物业公司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全部的账簿等义务,如果不公开,则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三、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跟物业合同解聘
在物业合同到期时,业主想要解聘物业公司的,需要通过业主大会进行:
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业主是有权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的,但必须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
因为物业公司的选聘、解聘,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利益,理应由全体业主的意志确定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因此,在物业合同到期时,全体业主可以提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解聘物业公司,只要业主大会过半数同意,就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了。
只是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一)小区难以召开业主大会或没有业主委员会。这是很多小区都会出现的一种情况,但业主想要解聘物业公司的,就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并且半数以上的业主通过解聘决议,否则无法解聘物业。
其实这也是一个选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好机会,借助召开业主大会的时机促成业委会,以后处理小区事务就省时省力了,可以说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二)小区原物业在合同到期后,耍赖强留在小区。尽管这些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府的整治,物业强买强卖的现象少了,但是仍然有小区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时,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又或者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原物业公司交接工作后,搬走,并赔偿损失。
总之,物业合同到期了,业主大会可以选择是否签托管协议。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物业合同到期可否签托管协议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