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人诉讼上诉的理由有哪些
变更监护人诉讼上诉的理由有:1、原审法院裁定或判决的事实不清;2、原审法院裁定或判决证据不足;3、原审法院裁定或判决适用法律错误;4、其他可以上诉的理由。变更监护人诉讼上诉的理由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