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诉讼中有一方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共同诉讼,在共同诉讼中有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那么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有哪些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有哪些区别
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换句话说,被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或者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或者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通共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法院起诉或应诉。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有遗漏,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可以通知他们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在必要共同诉讼中,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普通共同诉讼人可以共同起诉或应诉,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法院可合并审理,也可分开审理,合并审理时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诉的特征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可分的原因在于共同诉讼人一方对诉讼标的要么有共同的权利,要么有共同的义务。因此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后,对全体共同诉讼人均发生法律效力。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每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只对自己发生效力,某个共同诉讼的诉讼行为中止不影响其他共同诉讼人。
二、必要共同诉讼构成条件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并拥有共同的诉讼标的.其构成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
(二)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因为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的原先就存在的同时权利或义务;或因为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共同诉讼人之间产生了共同的权利或义务.
(三)在诉讼中共同诉讼人都参见诉讼,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认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可分的原因在于共同诉讼人一方对诉讼标的要么有共同的权利,要么有共同的义务。
三、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一)区别是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当事人也同意共同审理可以合并审理,是一种可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作为一个案件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
(二)联系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都在两人以上。
共同诉讼案件中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有哪些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