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辨认笔录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为:是证据的一种,侦查人员在查明案情进行侦查活动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让案件的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与案情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刑事诉讼法关于辨认的规定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