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见到很多违章建筑的,那么对于这类建筑来说,一旦被确定为违法建筑的话,肯定是需要进行拆除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一)调查取证
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二、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违章建筑符合条件的可以强制拆除。拆迁时,违章建筑可以拆迁,但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违章建筑的注意事项
(一)违章建筑不能买卖,买方不能贪图小便宜而购买违章建筑,最后可能合同无效导致购房目的落空的风险。
(二)对于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买方需要特别注意审查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即卖方是否有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政府审批文件,否则可能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三)包含违章建筑的房屋买卖,买受人可以受欺诈和显失公平起诉至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该权利自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欺诈或者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后,相关行政机关会要求进行自行拆除,不拆除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