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人心比较浮躁,有些人不愿意自己搞原创,就想抄袭他人的作品为自己牟利,有些人还会盗用别人的专利当做自己的专利,这明显是侵权的,那么具体的专利侵害怎么判断呢?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侵害的判定方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利侵害的判定方法
(1)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
(2)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5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4)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二、专利侵权怎样维权
1、将对方技术与自身的专利技术开展认真的数据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点是不是确实落入自身专利的保护范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不是成立。
2、专利权人还应该对自身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开展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3、专利权人在确定自身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以后,能够根据协商或诉讼索要赔偿和终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专利权用尽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用尽原则又称为专利穷竭原则。它是指专利权人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投放市场,专利权人的销售、使用权已经用尽,这些专利产品的再销售,其使用均不再受专利权人控制。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了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所制造的产品适用专利权用尽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专利权人不能无限制地对专利产品的销售进行控制,专利产品通过合法途径投放市场后,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购进专利产品这一行为得到对该专利产品的使用权或转售该专利产品的权利,专利权人对此行为无权干预。他人对专利产品还可以取得再销售权,但并不因此取得制造专利产品的权利。同一发明创造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均获得专利后,甲国允许其专利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并不影响它在乙国所享有的专利权的用尽。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一些可以判断专利领域受到侵害的方法,我们面对侵害不能软弱,要积极勇敢面对,用法律打败侵害,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专利侵害的判定方法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