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出现情感不和选择分居的情况,在离婚时可能会产生纠纷,那么离婚分居证明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分居证明是什么
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明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能证明分居事实的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二、离婚分居证明如何搜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三、离婚的分居证明在哪里开
其实分居证明不需要去哪里开,只要有人证明即可。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 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 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分居证明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一般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时,往往要准备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作为支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