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中标价格高低,能够使供应商履约的因素有三个,一是招标人的监督,二是供应商对法律责任的畏惧,三是供应商的良心。惟一与供应商是否诚信履约没有关系的就是价格,中标价格再高或再低,都不会对供应商履约与否发生影响。】
2017年出现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几个1元中标案例,包括xx市政务外网政务云服务项目预算495万元供应商以0.01元中标、xx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预算892.95万元供应商以0.01元中标等。这些项目最终都以供应商履约且通过验收而划上句号。这些案例有力的证明了一点,这就是价格高低不是供应商能否履约的关键因素。
供应商作为市场中以追求盈利为主要目标的主体,对于利益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供应商并不会仅仅满足于不亏损。只要条件允许,成本为1元钱的货物可以卖到1万元;相反为了某种目的,成本为1万元钱的货物也可以只卖1元钱。
因此,有人认为只要供应商以高于成本中标就会诚信的履行合同的看法,要么是太天真,要么就是别有用心。实际上,无论中标价格高低,能够使供应商履约的因素有三个,一是招标人的监督,二是供应商对法律责任的畏惧,三是供应商的良心。惟一与供应商是否诚信履约没有关系的就是价格,中标价格再高或再低,都不会对供应商履约与否发生影响。
低价竞标也就是低价投标,在实际的投标过程中,部分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不惜价格,把投标价压的很低,甚至低于成本价。当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以较低的投标报价,击败其他竞争对手,从而取得项目承包权。但是低价是相对于高价而言,并不一定是最低价。
某市级医院招标采购一批进口设备。由于该医院过去在未实行政府采购前与一家医疗设备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故此次招标仍希望这家医疗设备公司中标。于是双方达成默契,等开标时,该医院要求该公司尽量压低投标报价,以确保中标,在签订合同时再将货款提高。
果然在开标时,该公司的报价为最低价,经评委审议推荐该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在签订合同前,该医院允许将原来的投标报价提高10%,作为追加售后服务内容与医疗设备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结果提高后的合同价远远高于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报价。
比比招标网分析:
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低价中标高价签订合同的做法,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广大潜在投标人的正当利益,造成了采购资金的巨额流失,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