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政府因公共利益法人需要对城市征占用地情况越来越普遍,因而拆迁补偿也成为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那么大家知道城市征占用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城市征占用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例如:按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流水镇2021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补偿标准: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一)征收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补偿费4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地补偿费1.8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费0.6万元/亩,征收耕地涉及青苗的,青苗补助费0.16万元/亩,建设用地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暂行)2020版》(岚政〔2020〕1号)执行。
(二)征收涉及地上附着物的,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暂行)2020版》(岚政〔2020〕1号)相应标准给予补偿,其中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给予支付移植费;对不能移植的,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暂行)2020版》(岚政〔2020〕1号)相应标准执行。
二、补偿管理
1、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城市征占用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征占用地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的实际情况包括:人民的生活水平、房屋结构以、征地用途等因素而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