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现在市场出现的企业经营模式越来越多,合伙企业就是其中之一。那么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责任是什么样的
对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合伙企业法》允许设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当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即此时其他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变成了“有限”责任。换言之,如果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则仍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如果首先是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那么,在合伙企业承担该债务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最终的承担责任者仍然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的合伙人。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吗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劳务出资,以及如何量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等问题,因涉及每一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而交由全体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
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首先是要按照相关的合伙协议进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