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关系房产过户怎么办理
亲属关系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房产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评估: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需要收取评估费。评估费是该房产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房产再重新作出评估。
5.出新房产证。
二、房产过户条件有哪些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者,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三、房产证办理过户需要本人吗
房产证办理过户需要本人。在我国,房产证过户的办理是必须要本人到场的,也就是说房屋原有的主人以及房屋新的主人。两者都必须要到场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这是为了保证双方意愿的真实性以及整个过户的有效性而考虑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