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空运物流公司的标准之缺吗?
地方发改委作为物流管理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方式,始于2005年国家发改委建立全国现代空运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改委在同年要求各地政府也建立航空物流业的联席会议制度,由此形成了国家发改委统筹协调,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各自负责行业内的相关空运物流工作的管理模式。
这样一套空运物流管理体式,也是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航空物流产业的发展,经过长期实践和探求才逐步确立的,在20世纪80年代,空运物流作为一个泊来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时,被狭义的理解为航空运输、仓储,空运物流管理的职能先后由国家经委、经贸委、计委部门、交通部等管理。
地方封锁、区域分割的行业管理体制,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层面的统一的空运物流标准和法规体系的缺位,《规划》中就有关于“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空运物流公司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系统的空运物流产业政策”和“清理有关空运物流的行政法规”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