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07-24
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试用期内职工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合法,转正后职工不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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