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签了居间合同毁约怎么办
只签了居间合同毁约的办法是: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赔偿损失,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包括:
1.居间人应当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
2.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三、居间合同居间人报酬怎么给
1.报酬支付的前提,须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委托人支付报酬是以居间人已为委托人提供了订约机会或经介绍完成了居间活动,并促成了合同的成立为前提条件。
2.受益的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的义务。支付报酬因居间事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而不与其相对人发生关系,因此,居间人的报酬,应当由委托人给付。在媒介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仅向委托人提供报告订约机会,而且还要找第三人促成合同订立,由于有了居间人的中介活动,使得委托人与第三人双方发生了法律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都因此而受益。